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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投資與貿易

土耳其對涉華聚酯紗線作出反規(guī)避終裁

2018621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18/23號公告,對進口自中國大陸、臺灣地區(qū)、印度、泰國、越南、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聚酯紗線作出反規(guī)避終裁:涉案企業(yè)通過出口部分定向聚酯紗線(土耳其語:poliesterlerden kısmen çekimli iplik)以規(guī)避反傾銷措施,故決定基于到岸價(CIF價)征收反傾銷稅,稅率如下:中國大陸杭州翔盛紡織有限公司(Hangzhou Xiangsheng Textile Co., Ltd.)、江蘇恒力化纖股份有限公司(Jiangsu Hengli Chemical Fibre Co., Ltd.)、廈門翔鷺化纖股份有限公司(Xiamen Xianglu Chemical Fiber Co., Ltd.)及中國大陸其他涉案企業(yè)均為8%;臺灣地區(qū)為8%;印度為8%;泰國為6.88%~8%;越南為8%;印度尼西亞為2.45%~8%;馬來西亞為8%。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5402.46

199934日,土耳其對原產于臺灣地區(qū)、印度和韓國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2000627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00/7號公告,對原產于臺灣地區(qū)、印度和韓國的涉案產品基于到岸價(CIF價)分別征收9.9%~28.6%、6.8%~20.3%33.7%的反傾銷稅。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5402.33。2005624日,土耳其對臺灣地區(qū)、印度和韓國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。20061221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06/31號公告,第一次延長上述國家/地區(qū)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。20111129日,土耳其對上述國家/地區(qū)涉案產品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。20121127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12/22號公告,第二次延長對臺灣地區(qū)和印度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,自20111221日終止對韓國反傾銷措施。

2007124日,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泰國和馬來西亞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20081231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08/41號公告,對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泰國和馬來西亞涉案產品開始分別征收268美元/~351美元/噸、48美元/~240美元/噸、198美元/~300美元/噸和276美元/噸反傾銷稅。20131217日,土耳其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。20141217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14/41號公告,第一次延長對中國、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,自20131231日起終止泰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。

2015515日,土耳其對原產自越南和泰國的聚酯紗線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20161112日,土耳其發(fā)布第2016/40號公告,對越南和泰國涉案產品分別征收34.81%~72.56%6.88%~37.69%的反傾銷稅。

2017225日,土耳其經(jīng)濟部發(fā)布第2017/5號公告,對原產自中國大陸、臺灣地區(qū)、印度、泰國、越南、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聚酯紗線啟動反規(guī)避立案調查:審查涉案企業(yè)是否通過略微改變涉案產品以規(guī)避反傾銷措施。201784日,土耳其發(fā)布第2017/20號公告,對上述國家/地區(qū)涉案產品作出反規(guī)避初裁并開始征收臨時反傾銷稅。